二手沙發

中國時報【陳宜加╱台北報導】

汽車駕駛或乘客「任意開關車門」行為,成為路上隱形炸彈,導致不少事故,近3年造成17人死亡,立法院昨初審通過修正草案,未來針對不當開關車門而肇事者,除須負肇事責任,將開罰1200至3600元罰鍰,以示警惕。

警政署統計,近年因不當開關車門而肇事件數,2013年有3690件、造成6死4280傷;2014年3280件、6死4378傷;去年則有3233件、5死3771傷。換算近3年平均,1年多達3581件,總計造成17人死亡、超過1.2萬人受傷。

此外,光是北北基等3地區,平均1年就多達1000多人因此傷亡,件數居高不下,更有逐年增加趨勢。但立委柯志恩提案指出,現行僅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》有相關規範,因始終無罰則,警方無從取締,導致防不勝防。

立委蔣乃辛、張廖萬堅、葉宜津等人也提案修法,交通部綜參意見,增訂《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》56條之1;立院初審通過修正草案,針對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或停車時未依規定開關車門而肇事,處以1200至3600元罰鍰。

修法通過後,違規開關車門而肇事者,除將面臨後續民事或刑事責任,也將額外吃上罰單,盼發揮警惕效果;另針對計程車等職業駕駛車輛,若人事管理駕駛已善盡告知義務,乘客仍未依規定開關車門而肇事,則處罰違規乘客。學校教材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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